2024年 - 11月 - 05日 09:41
近期,国内外出台的一系列外贸新规,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些新规会给外贸行业带来哪些影响吧!
国内新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72号令)
10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办法》共有八章八十四条,对税款的计征、税款缴纳、特殊情形税款征收、税额确认、税款的退还与补征、追征、税款担保、税收强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176833/index.html
2、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73号令)
10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等33部规章进行修改。
原文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6176885/index.html
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50号(关于进口坦桑尼亚蜂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10月25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自然资源和旅游部有关输华蜂蜜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坦桑尼亚蜂蜜进口。
原文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182621/index.html
4、海关总署关于多国野生水产品允许进口的公告
10月,海关总署发布允许马达加斯加、塞拉利昂、乌干达野生水产品进口的公告。野生水产品,是指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野生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原文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145213/index.html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143627/index.html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143223/index.html
5、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47号 公布2025年货物出口配额总量
10月28日,商务部发布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公布2025年货物出口配额总量及配额管理有关事项。
原文链接:
https://www.mofcom.gov.cn/zcfb/zc/art/2024/art_3e1c6594d34f4f9bb8d0c49229432608.html
6、海关总署启动出口货物铁公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
为进一步推动交通物流提质增效升级,提高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匹配和衔接水平,日前,海关总署创新通关监管模式,启动出口货物铁公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
原文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6129585/index.html
7、11月1日起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清零”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删除了“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以及“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2个条目,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原文链接:
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606/202409/content_6976935.html
8、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
2018年10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8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分别为美国公司76.0%-97.1%,沙特阿拉伯公司10.1%-27.9%,马来西亚公司18.3%-20.3%,泰国公司37.6%,实施期限为自2018年10月30日起5年。
原文链接:
https://www.mofcom.gov.cn/zcfb/zc/art/2024/art_652eada214c1435088538bfbcaaabbfb.html
9、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征收反倾销税
2018年10月15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80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10月1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其中美国公司税率为123.4%,日本公司税率为41.1%。
原文链接:
https://www.mofcom.gov.cn/zcfb/zc/art/2024/art_6cf96d638f5e4de89657799f8af03913.html
10、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10月8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自2024年10月1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相关白兰地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
原文链接:
https://www.mofcom.gov.cn/zcfb/zc/art/2024/art_4af02b4b668748f3b861e73fd2772b5d.html
国外新规
美国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热成型模压纤维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10月29日,应美国企业Genera、Tellus Products, LLC和美国钢铁、造纸、森工、橡胶、制造、能源以及联合工业和服务业工人国际工会以及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于2024年10月8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热成型模压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4823.70.0020和4823.70.0040项下产品。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5年1月2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3月17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美国针对中国“新三样“产品调整301政策
近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启动了一项程序,美国进口商可以请求豁免对用于生产的某些中国原产机械征收301关税。该豁免程序旨在缓解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此前对一系列中国产品征收额外301关税并提高现有301关税税率的影响。 美国进口商(特别是电动汽车、太阳能、关键金属、钢铁和铝以及医疗行业的公司)可以通过门户网站ustr.gov,针对HTS第84章和第85章中的312个特定HTS子目,申请排除中国301条款关税。申请必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将在请求发布到门户网站后的30天内回复排除请求。豁免的批准是滚动式的,且一旦批准,有效期仅延长至2025年5月31日。
美国对中国铝制餐具作出反补贴初裁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餐具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Henan Aluminium Corporation税率为78.12%、Zhejiang Acumen Living Technology Co., Ltd.因未参与应诉,税率为312.91%、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78.12%。
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3月4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615.10.7125项下产品。
美国对六胺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10月22日,应美国企业Bakelite LLC于2024年9月30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印度和沙特阿拉伯的六胺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六胺发起反补贴调查。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33.69.500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4年11月14日作出产业损害初裁。
美国对东南亚四国光伏反补贴初裁
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其对来自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的反补贴税(CVD)调查的初步裁定。
反补贴初裁的税率从不到1%到近300%不等,预计终裁关税率可能进一步提高。
欧盟终裁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反补贴税
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消息称结束了反补贴调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BEV)征收为期五年的最终反补贴税。相关决定预计将于当地时间10月30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反补贴税将于10月31日起正式实施。被抽样的中国出口生产商将被征收以下反补贴税,具体为比亚迪17.0%,吉利18.8%,上汽集团35.3%。其他合作公司将被征收20.7%的关税。在提出个别审查请求后,特斯拉将被征收7.8%的关税。所有其他不合作的公司将被征收35.3%的关税。2024年7月4日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的临时关税将不予征收。
欧盟更新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
近日,欧盟发布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对(EC)No 1272/2008进行了修订。该草案通过修订《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附件VI第3部分表3,为32种物质或物质组的统一分类和标签引入新的和修订的条目。
《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建立具有统一分类和标签要素的全欧盟物质清单。根据(EC)No 1272/2008第37条(5),当分类和标签的统一被认为适当时,委员会被授权迅速将物质添加到附件VI第3部分表3中。根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风险评估委员会的意见,并考虑到成员国和利益相关方的反馈,引入或更新某些物质的统一分类和标签,并据此修订(EC)No 1272/2008附件VI第3部分表3被认为是合理的。但未立即要求遵守新的或更新的统一分类,因为供应商需要足够的时间来调整物质和混合物的标签和包装以反映这些变化,并按照先前的监管要求销售现有库存。
加拿大允许企业申请减免对中国电动汽车和钢铝制品等加征的关税
加拿大政府10月18日宣布启动一项程序,允许加拿大企业申请减免对于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钢铝制品等加征的关税。加政府计划对自中国进口的“关键制造业”产品加征的附加税也将可以申请减免。
加财政部发布的消息称,提供相关减免政策是考虑到加拿大工业在及时调整供应链方面可能面临挑战。加政府称,附加税的减免需适用于“有说服力”的情况。
阿尔及利亚对限制多种钢铁产品进口进行更正
近日,阿尔及利亚银行和金融机构协会根据阿贸易和出口促进部的指示发出新通知,对要求银行不再为多种钢铁产品办理进口备案手续的决定进行更正。根据该通知,银行不再为海关编码7227900000项下用于转售和加工的合金线材办理进口备案手续,其他钢铁产品不在禁止进口名单之列。
阿根廷调降89种商品进口关税
10月16日,阿根廷政府通过第908/2024号法令,对89种进口商品实施显著关税下调,此举覆盖了从消费品到工业原料等多个领域。这项政策预计将降低消费者成本,并通过促进经济增长和吸引外资,进一步开放国际贸易通道。
具体如下:
①小家电,如风扇、咖啡机、LED装置、加热器、水壶及电烤箱等,关税从35%降至20%;
② 汽车轮胎,从35%降至16%;
③ 摩托车轮胎,从35%降至20%;
④ PET及ABS塑料原料,包括瓶容器及白色家电,从12.6%降至6%;
⑤ 纺织品原料,莱卡的进口关税从18%降至2%,聚酯纤维从18%降至6%;
⑥ 其他产品,如研磨咖啡、能量饮料或太阳镜,关税从35%降至20%;
⑦ 防晒霜及除臭剂关税从25%降至18%。
阿根廷取消对中国产洗碗机的反倾销措施
阿根廷经济部外贸副国务秘书处通告,根据该部2024年9月26日第960/2024号决议,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洗碗机的反倾销复审调查,取消原生产部第173/18号决议采取的相关反倾销措施。
俄罗斯批准中国多家企业产品输俄
据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官网消息:该局近日发布N.ФС-ЮШ-7/19731号指令,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我国多家企业产品:鱼胶原蛋白、鱼胶原蛋白肽和明胶等允许出口俄罗斯,相关信息参考如下:
来源:海关总署、商务部等